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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连环杀手的黑色帝国中,条条大道都通往泰德·邦迪。” 泰德·邦迪,全名西奥多·罗伯特·邦迪(Theodore Robert "Ted" Bundy),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就是犯罪学家研究连环杀手最为典型的代表人物,如果在你的印象中,连环杀手的典型形象是电影中扛着电锯、面容狰狞的模样,那么本期将介绍的内容,会推翻你对于连环杀手的认知,本期的主角,他外表英俊、谈吐不凡、有幽默感、有一定社会地位且受过较为高等的教育——他是公认的高富帅,他从不缺乏外界的认同感。
与此同时,他是至少36环连环杀人案的始作俑者,在他保持着丝毫不逊色于极端性变态杀手安德烈·齐卡提洛的犯罪手法残忍程度的同时,还能显示出较出色的反侦察能力,的确,他是一个很有组织的“高级”恶魔,他也称自己是“连环杀手中唯一的博士”。
更多的,我们来好好了解一下这个疯狂而血腥的现实故事。
一.罪案全貌概述
(一)不幸的出生和幸福的童年
1946年11月24日,泰德·邦迪出生在美国东北部佛蒙特州伯灵顿市的一个非婚孕妇诊所,他的的原名是西奥多·罗伯特·考威尔(Theodore Robert Cowell),和很多人的遭遇一样,从一出生开始,泰德就压根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而他母亲埃莉诺·露易丝·考威尔(Eleanor Louise Cowell)的未婚先孕,更是让信仰新教的考威尔家族视为一件很羞耻的事,因此在生下泰德后,埃莉诺将其像个“烫手的山芋”一样的将他扔在了孤儿所,就独自回了家乡——费城。
回到费城经过几个月的思考,埃莉诺的父亲山姆·考威尔(Sam Cowell )决定以养父的身份收养泰德,这也就意味着,泰德的母亲,变成了他的“姐姐”,泰德的外祖父,变成了他父亲。
1952年,埃莉诺和泰德搬到了华盛顿,和其他一些亲戚住在一起,在这时埃莉诺认识了约翰尼·卡尔佩波·邦迪(Johnny Culpeper Bundy)——他是一个厨师,两人在恋爱一年后结婚,因此泰德也改名为西奥多·罗伯特·邦迪(Theodore Robert "Ted" Bundy),这也成为以后媒体和卷宗记载的正式名称。
泰德的童年相比其他连环杀手来说要平静而幸福得多,在费城的几年,外祖父是一个教堂执事,虽然对别人脾气非常火爆,但在家非常溺爱他,凡事都护着他,舅舅教他熟悉各种各样的乐器,而在来到华盛顿之后,母亲和继父虽然又生了三个孩子,但继父是个老实巴交的老好人,对几个孩子都充满耐心和关爱,没有厚此薄彼,母亲则由于他是长子,所以格外关照他。
图:泰德和继父约翰尼·卡尔佩波·邦迪
应该说,仅从家庭环境来说,除去伦理家庭关系显得有点不寻常外,泰德生长在一个充满了爱和关怀的环境中,和几个兄弟姐妹相处得也很愉快。
图:泰德和母亲、妹妹
(二)恶意悄然萌动的中学时代
读初中的时候,泰德在学校表现很好,但是他出现了一些小偷小摸的行为,据他所言,一开始是偷一些小物件,后来发展到初三时他会偷一些钱包、信用卡等值钱的东西。
然而似乎是因为泰德实在太过狡猾,他的这些偷窃行为几乎没有被人发现过,所以泰德的初中同学对他的评价一律都是很高的,大家都认为他是一个很阳光、很聪明、成绩很好很受欢迎的孩子。
上了高中,进入青春期的泰德发生了更多的变化,:
——盗窃的频率越来越高了,他开始盗窃一些名牌衣服、奢侈品,这些让他看上去光彩照人;——内在的一些更加邪恶的东西开始加速发展了(后面会作解释);
这两方面的变化,让泰德变得有些沉默而内向,他的初中好友麦克·罗切尔(Mike Rochelle)也认为泰德上了高中后变得“沉默寡言”,不像初中那么讨人喜欢了。
但是,虽然说泰德相对初中时期显得沉默了很多,但他在旁人看来也就能算一个“很普通”的人——虽然没多少人喜欢他,但也没人犯得着讨厌他。
(三)爱情的味道—大学时代
1965年,泰德高中毕业了,他考入了普吉特海湾大学,在这个学校学中文,泰德说大学的第一年“十分无聊”,每天就是上课和各种各样的讲座,由于离家近,所以泰德没有住校,他母亲对他的评价是“成绩很好,但是没有什么社交,每天就是上学,回家吃饭,睡觉,再上学。”
图:普吉特海湾大学,校徽
但是,长相出众的泰德,他的大学生活并没有一直这么无聊下去,在1966年,泰德在一次跨校联合活动中认识了一个华盛顿大学的学姐斯蒂芬妮·布鲁克斯(Stephanie Brooks),她出生高贵、身材高挑、气质非凡,第一次见面就迷得泰德面红耳烫,她成为了泰德暗恋的对象。
在几周后,一次泰德见斯蒂芬妮开车要去滑雪场,就提出能不能蹭个车一起去,就这样在旅途中和滑雪过程中,泰德展现了他高超的聊(撩)天(妹)技巧,斯蒂芬妮被这个长得帅气身材高大且谈吐幽默的男生打动了,两人迅速发展为情侣关系。
图:泰德和斯蒂芬妮
大二时,泰德申请转校到了华盛顿大学,在那里他和斯蒂芬妮关系更密切了,而且他的中文成绩也很优异。
1967年,斯蒂芬妮从华盛顿大学毕业了,因为父母很不喜欢泰德的家庭条件,自己也对泰德有点腻味了,所以斯蒂芬妮以要回到旧金山为由想要甩掉泰德,但是泰德表示自己申请了旧金山斯坦福大学的学习课程,最终,斯蒂芬妮不得不让他跟去。
然而到旧金山后不到一个月,泰德还是被甩了。
泰德承认和斯坦芬妮分手后的一段时间他一直在干一些戳爆女同学轮胎这样的事,他开始频繁的想象一些很危险的行为,想知道自己能走多远。
1967年初冬,泰德回到了华盛顿大学继续上学,但是12月中旬他提交了一份休学申请,理由是无法静下心学习,随后他开始了环美旅行,直到1968年4月才回到学校,回到学校后他租了一个小公寓,并告诉母亲不会经常回家,一个人住会有利于他学习。
这段时间泰德已经变成了一个“惯偷“,他偷衣服、偷银行卡、偷车,甚至连他公寓里的很多电器都是他偷来的,比如他公寓里的电视机,是他直接进入仓库偷来的,当他没钱时,他又会在晚上钻进某个事先看好的海边别墅里,偷些值钱的东西。
1968年春天,泰德在朋友的介绍下,找到一份兼职工作——在当地共和党选举办事处处理一些日常事务,这个工作让对政治很感兴趣的泰德非常满意,他工作很投入,同时他也很满意这份工作带给他的一些“福利”,比如随意进出一些高档场所等。
因为办事很用心,办事处的头号政客弗莱切给予了泰德很高的评价,认为他“聪明、能干、一丝不苟、好学“。
但好景不长,在竞选中弗莱切失败了,所以最后泰德失去了这份工作。
在这之后,泰德选择的兼职主要是在商场销售服装(尤其是女性服装),据服装店职员回忆,泰德具有“将任何东西卖给女人“的能力。
虽然这个时候泰德已经和斯蒂芬妮分手了,但是泰德还坚持着给她发邮件和打电话问候,而斯蒂芬妮也经常回应着泰德的关心。
1969年10月,泰德在酒吧遇到了一个名叫丽姿·肯德尔(Liz Kendall)的女子,她比泰德大3岁,刚离婚,有一个1岁的女儿,长相迷人,在她面前,泰德滔滔不绝的展现了自己的口才和幽默感,刚从一段感情中受伤的丽姿很快又被迷住了,她回忆第一次见面时表示“我当时就在想我们的婚礼和孩子的事情了。”
顺理成章的,两人恋爱了,而泰德在完成中文学习课程后又申请了心理学的学习课程,当时教泰德心理学的教授史密斯·莱克曼对他的评价是:
Mr. Bondy is undoubtedly one of the most outstanding graduates in our department. I think he is the best one in that I have seen the graduates of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He's smart, capable, active, serious, and he's more like a professor than a student. He is good at learning, easy to get along with, and hard to work...... He was most interested in the psychological variables that influenced court decisions. We are currently working together to examine the psychological effects of court decisions through experiments. (邦迪先生毫无疑问是我们院系最优秀的毕业生之一。我认为他是我在华盛顿大学见过的最优秀的那百里挑一的毕业生。他聪明、能干、积极、认真,他更像是一名教授而不是学生。他好学,好相处,也会努力工作……他对影响法庭判决的心理学变量最有研究。我们目前在合作研究,通过实验来判断法庭判决中的心理学影响。) 1972年3月,泰德顺利获得了心理学学位,他开始申请法学院,但是他没有通过LSAT(法学院入学考试),这次失败,使得泰德再次投身政治,他通过了州共和党的面试,进入了州共和党中央委员会,成了政界的一大热门人物,当然,没人知道他那一身穿不完的名牌全是偷来的。
1973年6月,泰德重新申请法学院,经过他的竭力游说,犹他州法学院接收了他。
这个时候的泰德,可以说是走向了人生巅峰,政界新星、顺利拿到了两门专业学位证书、进入了法学院,他前途无量。
那么这个时候,他会做什么呢?
他决定去找斯蒂芬妮。
这次,他以一个“成功者”的姿态去拜访斯蒂芬妮,他再次表达了对她的爱意,两人重新堕入爱河。
狗血吧?没事,还有更狗血的。
泰德一方面和斯蒂芬妮重温着那过去的温柔,一方面许诺着丽姿长远的未来,一段时间后斯蒂芬妮发现泰德对自己的态度非常冷漠,询问后泰德坦白自己还有另一个女人,自己很爱她,还和她已经有了个女儿,所以打算和斯蒂芬妮分手。
斯蒂芬妮这才回过神,这是泰德对自己的报复,就像当初自己抛弃他一样,在绝望和悲痛中她回到了家。
实际上她或许不知道,真正的报复,还没有开始。
(四)杀戮
•本案具体死亡人数:不详,粗略记载36~75人
•警方卷录记载被害人数目:30人
——华盛顿州已确认被害人数:10人
——俄勒冈州已确认被害人数:1人
——犹他州已确认被害人数:7人
——科罗拉多州已确认被害人数:5人
——佛罗里达州已确认被害人数:6人
——爱达荷州已确认被害人数:1人
由于被害人数众多且部分案件资料模糊无法查证,故本文选择10环能够代表整宗连环杀人案发展逻辑和具有代表意义的案件加以梳理。
❶第一案(幸存者 )
1974年1月4日,18岁的Karen Sparks被暴力致伤于华盛顿大学一女生公寓里,她早上没有起床,室友以为是她睡过了,去叫她的时候发现她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有大面积血迹,报警后,警方勘查现场情况如下:
——床底有一把沾满血迹的铁棍,可以确认是致伤工具;
——死者下体插着一个窥阴镜,且有被强奸的迹象;
——窗墙边沿有多处新鲜的蹭擦痕迹;
——现场没有留下指纹、血足迹等物证;
可以确认泰德首次作案时为入室行凶,从外部翻入室内,朝受害人头上挥棒将其直接至昏,之后实施强奸,异物插入实施窥阴后从窗台离开,戴手套作案,没有留下确认性物证。
受害人脑部受到严重的永久性伤害,虽然最终苏醒,但记不起任何事情。
❷第二案
1974年1月31日,华盛顿大学心理系学生,21岁的琳达·海丽(Linda haley)失踪。
警方通过对其房间的搜查,确认其房间是第一犯罪现场:
——枕头浸有大量血迹,床上其他地方有多处血迹,被一套新床单遮住;
——在壁橱后面找到了琳达的睡衣,上面沾有血迹;
——衣柜被翻得很乱;
可以确认泰德第二次作案为入室先将受害人用击昏的方式制服,随后附加了对现场的清理最后带走了受害人。
把床铺上了新床单掩盖以求延长报警时间,标记行为是在衣橱中找了衣服帮受害人换上,然后将其带离现场。
一年后,1975年3月,琳达的头盖骨在泰勒山上被发现。
事后确认:
——泰德将死者带回家后,先用钝器打死,再将受害者头部用钢锯割下作为纪念品,先将身体躯干埋在了泰勒山山,待头颅腐败后,再将头颅抛于泰勒山上。
❸第三案
1974年5月6日,俄勒冈州立大学22岁的罗伯特·凯萨琳·帕克思(Roberta Kathleen Parks)于夜间九点左右去咖啡厅的途中消失在路上,没有任何目击者。
一年后,1975年3月,凯瑟琳的头盖骨在泰勒山上被发现。
事后确认:
——泰德以寻求其帮助为由骗其搬东西上车,在将东西搬上车的瞬间将其击晕,带到住处实施强奸和暴力殴打虐待,最后勒死,奸尸。
——泰德将受害者头部用钢锯割下作为纪念品,先将身体躯干埋在了泰勒山山脚,待头颅腐败后,再将头颅抛于泰勒山上。
❹第四案
1974年6月11日,华盛顿大学20岁的乔治安娜·霍金斯(Georgann Hawkins)于晚间去拜访好友的途中失踪,当时乔治安娜在路上有其他同学陪同,她们在仅仅距离目的地一两百米的位置才分开,没想到转眼她就消失了。
直到泰德最后落网,警方才根据其口供找到了乔治安娜的遗骸。
事后确认:
泰德早就盯上了乔治安娜,他晚上将车停在其活动范围周围那些黑暗的地方,在车旁放有铁棍和手铐等工具,然后假装自己是个断了腿的人,驻着拐杖一瘸一拐的去找到乔治安娜帮忙搬书,利用搬书这个过程,泰德和乔治安娜进行着自己早已经筹备好的那些足够友好而精彩的对话内容,而当乔治安娜把书放到后座上的瞬间,泰德用铁棍将其击昏,然后用手铐铐住她,扔在后座,带到了郊外。
在郊外,泰德先是暴力殴打、强奸了乔治安娜,之后拿出绳子将其勒死,奸尸,最后把尸体扔到灌木丛中。
两天后,泰德重新回到犯罪现场,他再次奸尸,然后将其头颅割下、掩埋。
<hr/>泰德开始连环杀人,那么他现在的生活处境如何呢?要知道,很多连环杀手开始杀人后,其现实生活状态会受到影响,甚至带来失业等实质性损害。
但,泰德没有。
泰德一边学习着法学课程,一边在政府部门担任要职,在服务管理部门中,泰德可以说是备受瞩目——女同事们很欣赏他的风趣优雅,男同事们很羡慕他的政界关系和丰富的学识。
是的,他是一个迷人的人,一个智识卓越的人,一个象征中产阶级努力拼搏的人,他看上去和恶魔不会有半点关系——他,就是“我们“中的一员。
而到现在,他已经至少杀了7人,一切都还在继续。
<hr/>❺第五案
1974年7月14日,22岁的丹妮丝·玛丽·纳丝露徳(Denise Marie Naslund)和男朋友坎里在公园约会,期间丹妮丝去上了趟厕所,一去不归。
直到泰德最后落网,警方才根据其口供找到了丹妮丝的遗骸。
事后确认:
泰德事先利用红色染料和绷带将手臂伪装成受重伤的样子,寻求他人帮助,最后丹妮丝答应帮他去搬东西,在将丹尼丝骗到公园偏隅一角时,泰德将其击晕制服,带到郊外后对其进行长时间的殴打,最后用长袜将其勒死,奸尸,将头颅割下带回了家,将尸体掩埋。
泰德还坦白,在女友丽姿·肯德尔家的壁炉中烧毁了丹妮丝的头颅。
❻第六案
1978年10月18日,19岁的梅丽莎·安娜·史密斯(Melissa Anne Smith)在放学回家途中失踪,他的父亲是一名警察,唯一的线索是有朋友看见她搭上了一辆甲壳虫汽车。
8天后,梅丽莎的尸体在住宅附近被发现,经勘察:
——最终死因为机械性窒息;
——尸体发现地点不是第一案发地点,是抛尸地点;
——死者头部受损,为钝器砸击所致伤,另外,肩部、腰部、腿部均有淤青,死者遭遇不少于三小时的暴力殴打;
——死者曾遭受暴力强奸,下体严重撕裂且被插入一根树枝;
——死者妆容不乱,穿着完整;
——死者背部有凶手留下的两个单词“Rule“、“Law&#34;
事后确定:
泰德和梅丽莎有过一面之交,当夜便以让其她搭顺风车为由将其骗上车,途中用铁棍击打其头部将其制服,带到家中殴打,关押、强奸,随后将其勒死,在她死后,泰德帮她洗澡和化妆,奸尸,最后在其背部写上单词,阴部异物插入后抛尸于其住宅附近。
❼第七案
1974年10月31日,21岁的劳拉·安·纳米(Laura Ann Aime)在参加一个午夜派对期间失踪,据当夜参加派对的朋友介绍,劳拉是派对期间出去买烟的过程中失踪的,值得一提的是,劳拉的父亲是一名前法官。
1974年11月24日,劳拉的尸体在住宅附近的路边被发现,经勘查:
——最终死因为机械性窒息;
——尸体发现地点不是第一案发地点,是抛尸地点;
——死者头部受损,为钝器砸击所致伤,另外,身体多处淤青,死者遭遇不少于四小时的暴力殴打;
——死者下体被严重破坏,凶器是刀具等尖锐物品;
——死者妆容不乱,穿着完整;
——死者手上有凶手留下的两个单词“Rule“、“Law&#34;;
事后确定:
泰德利用顺路为由让劳拉搭顺风车,将其按照梅丽莎案的手法杀害,区别在于这次的囚禁时间更长了,且对死者生殖器的破坏由异物插入转变为了直接性的破坏,暴力性提高了,将写单词作为一种标记行为保留了下来。
❽第八案(幸存者)
1974年11月8日,泰德假装成警察,在中心商场附近出示假制的警徽哄骗24岁的卡罗·德洛克(Carol DaRonch)上车,说有一个案件要请她协助调查,坐上车后泰德立刻凶相毕露,他拿出手铐一下铐住卡罗,随即拿出一根铁棍打向卡罗,卡罗立刻躲开了,大叫着开门跳车,很幸运的是,她上车的时候门没有关严实,以至于很容易就打开了车门,她大声尖叫的逃跑,由于现场人太多,泰德只能放弃这个目标,驾车逃离。
顺便介绍一下,卡罗·德洛克的父亲卡罗·切利希(Carlo Celich),盐湖城警员。
这起案件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而纷至沓来的外界线索,都指向了一辆神秘的甲壳虫汽车。
<hr/>短短十个月内,泰德犯下至少17起谋杀案,警方在这段时间里已经完成串并,将此案作为一个重大系列案件调查,FBI最初勾勒的嫌疑人大名单有3147人,泰德就在其中,但是随后的画像出现了问题,警方把调查中心放在了有精神病史和性犯罪史的嫌疑人群体上,以至于泰德又从调查名单里消失了。
1975年8月16日夜,犹他州高速公路上的一名巡逻警察发现一辆甲壳虫汽车一直在这个周围转悠,来来回回很多趟了,所以警员让他停下查一下车,泰德说自己刚看完电影,迷路了,但是,这周围就没有电影院,疑惑的警察查看了车内部,发现了一副手铐、一个面具和一段绳索。
图:泰德车上搜出来的可疑物
甲壳虫、手铐,这些让警方很惊喜。
因为手铐被确认型号和卡罗·德洛克当时手上的型号完全一致,而且据证人证言,泰德只是换了个发型,当初行凶未遂的就是他,因此,泰德被和多起凶杀案联系在了一起。
于是,法庭1976年2月开始审理泰德的绑架未遂案,1976年6月30日泰德被定罪后,被处判15年监禁,在服刑期间,他又被起诉谋杀。
到现在为止,按道理来说泰德的故事应该到此为止了,但是泰德比较“传奇”的事还在后面,由于犹他州州立监狱当时允许犯人去监狱书房学习,泰德从书房找到一个偏房中的小窗户,越狱成功。
逃出监狱后,泰德跑到了附近的山里,躲了一周后他偷了一辆车,驾驶到旁边的阿斯彭市时,又被警方抓到了。
这次被抓后,泰德直接被起诉谋杀和越狱,而且相比上次,警方加大了对他的看管,给他上了不可离身的手铐脚链。
这次,泰德看到了牢房天花板上的一个通风小洞。
他在八个月的时间内,减重了接近40斤,在1977年12月30日夜里,他把被子里放满书籍等物品,让人从外面看里面时误以为他在睡觉,接着他从天花板隔层再次逃跑了。
图:泰德第二次越狱的牢房
泰德逃跑后没有跑进山里,他化了妆然后直接去了机场,用早就准备好的伪造身份证明坐飞机去了佛罗里达州。
为何去佛罗里达州呢?我们后面解释。
警方反应过来泰德逃跑的时候,泰德已经下飞机了,他去了一个管理混乱的公寓区租了个房间,靠偷东西为生。
<hr/>❾第九案
1978年1月28日,泰德手持钢棍潜入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的一个女生公寓,他一个一个房间的进去,砸击已经睡着的女大学生的头部,这一夜很疯狂,他一夜连杀7人,其中有的女孩被咬掉了乳头,一个女孩下体被塞入了一个发胶瓶。
这个时候的泰德已经发生了一些转化,如果说这是越狱后的“复出”,那么历来谨慎小心的泰德用这样毫不掩饰的手法作案,这就等同于是在“自杀”
于是现在你只需要知道,泰德发生了从一个“优秀“的偏有组织杀手到理查德·拉米雷斯那样的偏无组织杀手的转化,至于原因,稍后解释。
❿第十案
1978年2月5日,21岁的女大学生谢丽尔·托马斯(Cheryl Thomas)于夜间从朋友家回家途中经过一条小区巷道时被人袭击,当场死亡。
尸体没有被移动,经警方勘查:
——死因是重度颅脑损伤,为钝器砸击所致;
——死者下体严重撕裂,遭遇奸尸;
——死者遭遇死后虐打;
事后确认:
泰德当夜一路跟踪谢丽尔,到小巷时用钢棍想将其打晕,不料直接将被害人打死了,随后泰德对尸体实行了虐打和奸尸。
这是警方记录的最后一个受害者。
<hr/>1978年2月23日,警方在调查一起汽车失窃案时发现了泰德的踪迹,当时泰德正在偷来的车里睡觉,警方敲窗时他立刻下车逃跑,巡警开枪打中了他的腿,随即将他逮捕。
被捕后的泰德非常傲慢,他没有给自己找律师并始终坚持为自己辩护,他非常自信自己将会被无罪释放。
图:法庭上滔滔不绝的泰德·邦迪
图:法庭上表现得十分自信的泰德·邦迪
对泰德的审讯是非常艰难的,泰德十分鄙视警方和法制,拒绝配合工作,在漫长的审讯工作里泰德唯一积极配合的就是帮助分析一位正在疯狂杀人的连环杀手——绿河杀手,泰德十分鄙视他,认为他的手法很低级,只敢于对低贱的妓女下手,泰德对其他连环杀手感到很不屑,他觉得自己才是连环杀手中的“达芬奇“。
最终给泰德定罪的,是两个关键物证:
——佛罗里达州立大学杀人案中,尸体上的牙印
图:齿痕专家展示牙痕比对结果
齿痕专家们证明,留在佛罗里达州立大学杀人案受害者身上的牙印是非常独特的,经过鉴定,它们只可能属于泰德。
——谢丽尔案中的精液
在谢丽尔·托马斯被害案中,泰德对其实施了奸尸行为,留下了精液物证。
图:仔细查看证据报告的泰德·邦迪
最终,泰德被判有罪,涉嫌三起一级谋杀、两起未遂一级谋杀以及两起入室盗窃,被判处执行电椅死刑。
1989年1月24日,泰德的生命走到了尽头。
恶魔终将堕入地狱,只愿无辜死难者安息。
附:部分资料来源
- Michaud & Aynesworth 1999, pp. 227, 283.
- Nelson 1994, pp. 55,89.
- Shapiro, Ben (2005). Porn Generation. Washington, D.C.: Regnery Publishing. pp. 126,160. ISBN 0-89526-016-6
- Mack, Raneta Lawson (1999). A Layperson&#39;s Guide to Criminal Law. Westport, Conn: Greenwood. pp. 113,136. ISBN 978-0-313-30556-6.
- Vronsky, Peter (2004). Serial Killers: The Method and Madness of Monsters. New York: Berkley Books. pp.57,145.
- Dekle 2011, pp. 24,131.
- .......
二.犯罪心理简要分析
①犯罪心理成分分析:
泰德·邦迪的犯罪心理成分=极端的性欲倒错障碍+以发泄内在愤怒感和满足变态控制欲为目的代偿心理+反社会人格障碍+连环杀手的畸形杀戮欲望
②详细解释:
(一)“典型的”连环杀手
连环杀手这一点不用说太多,就是一种为了满足欲望而不择手段,杀戮仪式和生存机制相结合,将杀人转化为一种内在精神刺激的生物,关于它,关注我文章的大家都了解得差不多了,所以这里就强调两个点:
❶幻想
性变态连环杀手的幻想隐藏得很深,而据泰德所言,作教堂执事的外祖父经常没收一些色情书籍,这或许是泰德性幻想的起源,而上高中后的泰德更是痴迷于一些性暴力的书籍,这些东西,是畸形幻想发展的土壤。
其实有一个错误的认知在这里要纠正一下,很多人都认为“连环杀手的杀戮,本质上是对自己所遭受虐待和不平的自卫反应”,这种说法对吗?
我的答案是否定的,并不是所有连环杀手的童年都很凄惨,就像本案中泰德虽然是私生子,但是他家庭稳定,母亲和继父都很爱他,从自卫反应的机制来看,没有道理产生如此巨大的愤怒,以至于杀害数十人。
相比这种想法,我的观点是“连环杀手的杀戮,本质在于内在暴力幻想的不断生长。”
每个人都会有幻想,做做白日梦也是一种幻想,具有侵虐性的幻想,本质上是为了降低自己的痛苦,但触发这种幻想的不一定就是虐待,论其成因很复杂,是一套综合的理论。
这种侵虐性的幻想持续发展,会演化为暴力性的幻想,幻想者可以从其中间接获得一部分“预演式”快感,如果这种类型的幻想伴随了色情成分,幻想就会将暴力和性两种成分结合,而这种邪恶诡异的幻想世界,没人会知道,没人能洞察得到。
如果要说我们正常人的“白日梦”式幻想和连环杀手的幻想有何区别,区别就是正常人的幻想,无论是平静还是暴力,幻想仅仅只会是幻想,而连环杀手们的幻想,受到畸形控制机理催动,会不断发展,不断刺激其折射于现实中的强大欲望,它会不断发展,不断深入,渐渐成为未来行为的预演。
泰德的内在幻想急剧发展的两个阶段:
——高中阶段(侵虐性幻想和性结合)
——大学和斯蒂芬妮分手后的休学时期,主动寻求大把的独处时间
正是孤独,让他们有大把时间发展,进化,深思自己的幻想。
❷手法暴力程度持续升级,纪念品
就以十案为代表来看,可以看出一个发展轨迹:
钝器砸死、异物插入、幸存者(第一案)
↓
绑架、钝器砸死、割头、抛尸(第二案)
↓
“巧妙”绑架、殴打、勒死、奸尸、割头、抛尸(第三案)(室内)
↓
“巧妙”绑架、殴打、勒死、奸尸、割头、抛尸(第四案)(室外)
↓
······
也就是说,犯罪手法有两个转变:
——更加残忍而自信;
——更加谨慎;
从第一次谋杀开始,幻想、意念、孤独每一分钟都在促使他开始行动,将幻想付诸实际。
而第一次谋杀不仅仅是『好玩』的经历,还是最危险最惊悚的经验。
一般对于非反社会人格障碍型连环杀手而言,起初的连环杀手会陷入心理和法律的双重怀疑,而不会感受到身体上的劳累,因而他们会感受到一种身心分离的奇特感受。
另一种角度讲,杀死第一个受害人的时候,也杀死了一部分的自己,并同时重生为另一个人,决绝的把自己和普通人连接的脐带剪断了,『战胜了』从前的自己后,他更加有自信了。
第二次杀戮会变得很主动,但会像第一次一样不够专注,但是他会更加客观的看待杀戮——感觉自己更加『全能』,仿佛有一种通览全局的视野。
以后的案件,往往会更加自信而具有完美主义倾向,暴力程度指数级飙升——这是一种自我证明,人性泯灭的一种飞跃,也是对杀戮快感这种虚无主义的上瘾开端;
附:偏无组织型连环杀手(三重乐章):
游离——幻想——先兆(机遇)阶段→拖捕——狩猎——跟踪阶段→杀戮【闪电袭击】
偏有组织型连环杀手(七重乐章):
游离——幻想——先兆(机遇)阶段→拖捕——狩猎——跟踪阶段→ 说服——诱骗阶段(诱骗的关键在于让受害人进入一个连环杀手可以控制的环境,不满足于简单的杀戮,他们的幻想需要复杂的仪式) →俘虏束缚阶段→ 杀戮(按自我意识去杀戮)→图腾——战利品——回忆阶段(回忆品用于在谋杀间歇期内对快感进行回忆,频率快数目大的连环杀手不容易出现)→沮丧阶段(失落虚无,意识游离)
(二)以发泄内在愤怒感和满足变态控制欲为目的代偿心理
泰德选择的代偿主体,到底是谁?
其实就是斯蒂芬妮,我们可以说斯蒂芬妮满足了泰德对于美好女性的所有标准,而斯蒂芬妮的抛弃,让泰德本就沉浸于邪恶幻想中的大脑有了代偿式报复的欲求,而泰德的报复,是尝试性的。
何为尝试性?首先来说,泰德可以说是刻意的结交新女友然后以成功者的姿态回到斯蒂芬妮的生活中,最后再将其抛弃,这是泰德的尝试性报复,但是他很快发现这样做了没有任何快感,所以他需要一种更加符合内在幻想折射的“报复”手段,也就是连环杀手的代偿式泄愤,于是在抛弃斯蒂芬妮后,他立刻以斯蒂芬妮为代偿主体,寻找符合其特质的女性:
——长发、中分
——白种人
——长相漂亮
——家庭条件优异
而我以前说过,这种代偿式泄愤的终极目标,就是代偿主体本人,我们有理由给出前面问题的答案——为何泰德会出现从偏有组织型连环杀手到偏无组织型连环杀手的转变?
原因就是第二次越狱后泰德已经意识到这次获得自由必须杀掉斯蒂芬妮,不然就没机会了,因此他直接飞到了斯蒂芬妮的老家佛罗里达州,在那里他找了她20多天之久,而迟迟不能找到,其实此时,斯蒂芬妮已经和家人移居纽约,换句话说,代偿主体“消失”了,这对于泰德而言是奔溃的,无异于之前的所有都付之东流,于是在这种内在的巨大挫败感之下,泰德转变为了一个偏无组织型连环杀手,开始疯狂、草率的杀人,就好像希望警察能早点抓到自己一样,好比一只失去目标的黑暗中的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而这也恰好意味着泰德进入了“枯竭”阶段。
(三)反社会人格障碍
泰德·邦迪的反社会人格障碍程度不算非常严重,但是在系列案件心理机制中起到很关键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青春期前的品行缺失:屡次盗窃等行为
——泰德内心极度鄙视规则和法律:一方面,在系列案件中期案件里,泰德的犯罪手法升级为对警方、司法人员家属的杀害,并赋予受害人“Rule”、“Law”等意义,这种升级不仅仅是因为他更加自信而猖狂,而是在升级中体现了内在反社会无视规则法制的诉求,另一方面,对于司法部门的嘲讽、蔑视和不配合,实质上也是对于规则的不臣服。
这里就介绍这么多,至于更加严重极端的反社会人格障碍,移步探案所第八案:汉城嗜血恶魔——柳永哲
(四)极端的性欲倒错障碍
不知道大家记不记得上一位我写的有着非常之极端的性欲倒错障碍的连环杀手是谁,当然是罗斯托屠夫—安德烈·齐卡提洛
极端,严重,意思是障碍程度深、更要命的是种类很多:
——泰德·邦迪的性欲倒错障碍基本组分=严重的性施虐障碍+恋尸癖+窥阴癖
❶严重的性施虐障碍
通常通过对异性对象的残酷折磨,虐待等手段,使得其肉体和精神遭受严重痛苦,从给对方造成的痛苦中获得强烈的性快感达到满足,常见施虐方式有咬,撕,暴力殴打,针刺,捆绑,割伤皮肤,毁容,身体部位切割,有的则是毁尸,异物插入受害人阴部,烹尸食肉。其手段十分残忍,冷酷,灭绝人性。
这种类型的性变态社会危害性最大,影响也最恶劣,但遗憾的是,它是性变态犯罪中发生率较高的一种性变态,施虐淫癖变态心理发展到极端时可称为“色情杀人魔”,为了获得性快感最大满足可以无所不用其极。
而在本案中泰德的行为就属于比较严重的性施虐障碍,在勒死受害人之前,泰德一个关键的犯罪惯技就是暴力殴打、虐待受害人,在受害人死亡后,对受害人阴部的异物插入和破坏也是极端性施虐障碍的标志。
❷窥阴癖
窥阴癖,也称为窥阴障碍(voyeuristic disorder),患者通过窥视一个毫不知情的人的裸体、脱衣过程或所进行的性活动从而产生反复而强烈的性唤起,表现为性幻想、性冲动或性行为,关键的判定点在于个体必须要有明显痛苦体验或者实际偷窥行为。
DSM-5鉴定标准:
——至少六个月内,通过窥视一个毫不知情的人的裸体、脱衣过程或所进行的性活动产生反复强烈的快感
——个体将其性冲动实施于未允可的人身上,或导致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 据泰德所言,在高中的时候,有一天他在路上散步看到某一家没关窗,里面有一个裸体的女人,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就爱上了偷窥别人家的窗户,这种需求非常强烈,偷窥一直是他生活的一部分,他甚至有一个专门的日程表来安排自己的偷窥活动,他越来越熟练、越来越上瘾。
❸恋尸癖
泰德·邦迪的恋尸癖,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其内在控制感的不满足,另一方面原因是他就是喜欢尸体,尸体可以很大程度上满足他的性需求。
所谓寻求控制感,在他身上有一种支配其性交对象的强烈欲望,这种欲望的满足在其性满足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尸体绝对不会反抗他们的命令,因此他喜欢选择尸体作为性交对象,就像泰德在1989年的供词里所说的:
——“杀死她们不光是为了暴力的需求,也是一种占有,当看到她们身上最后一缕呼吸离体的时候,就感觉她们成为了自己的一部分”
——“看着她们绝望的眼神,就觉得自己是一个神。”
对他而言,占有欲和控制感,也是一个重要的需求。
就连平时和女友进行性活动时,泰德也要求她们必须“像死人那样一动不动“,由此可以看出冰冷而一动不动的尸体,在泰德眼里才是最佳的性伴侣。
其实最严重的恋尸癖是某个欧洲的连环杀手,他杀人的目的,就是和死者性交。
(五)两个行为分析小结
❶勒杀行为
用手和绳子勒杀都是通过压迫颈部动脉以限制被害人脑部血氧供应,一些犯罪人这样做可以使得受害人间断地丧失和恢复知觉以从被害人间歇的痛苦反应达到性满足,这种犯罪人基本可以确定是性施虐障碍个体,而另一类目的是达到犯罪目的,出于征服、控制、报复性泄愤等原因。
❷咬人
在本案很多环中(部分未罗列介绍),泰德有咬受害人的行为,犯罪人对受害人的撕咬行为,会形成两种基本的有行为分析意义的咬痕(或然):
——满足性满足型快感,会形成瘀斑或吮痕(较复杂);
——满足泄愤型、虐待型快感,会形成深陷式咬痕(本案);
<hr/>本来预计昨天发出来,但是今天又修改查证了一些地方,拖了一天,sorry.
下一案预告:约克郡屠夫——皮特·威廉·撒特克里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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